

核准日期:2007年2月14日
修改日期:
2010年10月1日
2011年6月8日
2015年3月3日
2015 年12 月1日
2020 年12 月30日
2021年5 月 25 日
2025年10月01日
盐酸曲马多注射液说明书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
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
警示语:1.使用曲马多的患者,可能发生成瘾、滥用和误用的风险,严重者可致用药过量和死亡。医师在开具本品前应仔细评估,并定期监测上述情况。 2.使用曲马多可能发生严重的、威胁生命的或致死性的呼吸抑制。在服用本品初期或剂量增高时,应密切监测呼吸抑制等不良反应。 3.本品可引起过敏性休克。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,用药过程中要密切监测,如果出现皮疹、瘙痒、呼吸困难、血压下降等症状和体征,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。 |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盐酸曲马多注射液
英文名称:Tramadol Hydrochloride Injection
汉语拼音:Yansuan Qumaduo Zhusheye
【成份】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曲马多,化学名称为(±)-(1RS,2RS)-2-[(二甲基氨基)甲基]-1-(3-甲氧基苯基)环己-1-醇盐酸盐。辅料为氯化钠、注射用水。
结构式:
分子式:C16H25NO2·HCl
分子量:299.84
【性状】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。
【适应症】用于癌症疼痛,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中度至重度疼痛。
【规格】2ml∶100mg
【用法用量】
本品用量视疼痛程度而定。除另有医嘱外,本品的推荐剂量如下:可静注、缓慢注射或稀释于输液中滴注、肌注或皮下注射给药,每次50~100mg,必要时可重复给药。每日剂量不得超过400mg。
【不良反应】
消化系统损害:恶心、呕吐、胃不适、腹痛、腹泻、腹胀、腹部不适、口干、呃逆、便秘、肝功能异常。
神经和精神障碍:口麻、头晕、眩晕、头痛、抽搐、震颤、麻木、嗜睡、失眠、食欲异常(如食欲不振等)、幻觉、谵妄、烦躁、惊厥(多在大剂量静脉应用本品和合并应用精神抑制药后出现)、癫痫发作、药物依赖、意识障碍,严重者可致昏迷。在极少数病例中可出现不同的精神症状,其强度和性质视个体不同(取决于人体和用药持续时间),副反应包括情绪改变(通常为情绪高涨,偶为抑郁)、活动改变(通常为抑制,偶为增加)及认知和感觉改变(如感知和意志障碍)。
皮肤及其附件损害:瘙痒、皮疹(如红斑疹、荨麻疹、斑丘疹等)、出汗、多汗。
全身性损害:乏力、寒战、发热(高热)、血管神经性水肿,严重者可致晕厥。
泌尿系统损害:排尿困难、尿潴留、尿频。
心血管系统损害:心悸、心动过速、心动过缓、血压降低(如体位性低血压)、血压升高、紫绀、潮红、静脉炎。
免疫功能紊乱和感染:过敏样反应、过敏反应、过敏性休克。
呼吸系统损害:胸闷、呼吸急促、呼吸困难、呼吸抑制。
其他:视力异常、注射部位疼痛、低血糖、肌无力、耳鸣。
【禁忌】
(1)对曲马多或本品中其它成分或阿片类物质过敏者。
(2)有严重呼吸抑制、严重脑损伤、意识模糊、急性或严重支气管哮喘者(无复苏设备或未进行监测)。
(3)已知或疑为胃肠道梗阻者,包括麻痹性肠梗阻。
(4)酒精、安眠药、麻醉剂、中枢镇痛药、阿片类或精神药物急性中毒者,本品可加重这些患者的中枢、呼吸系统抑制。
(5)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(MAOIs)合用或过去14日内曾使用过MAOIs的患者。
(6)本品禁用于戒毒治疗
【注意事项】
(1)本品可引起过敏性休克。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,用药过程中要密切监测,如果出现皮疹、瘙痒、呼吸困难、血压下降等症状和体征,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。
(2)肾、肝功能不全者、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,慎用或延长给药时间间隔。
(3)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。禁止作为对阿片类有依赖性患者的代用品,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。
(4)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不宜使用。
(5)突然撤药可能导致戒断症状(如:焦虑,出汗,失眠,寒战,疼痛,恶心,震颤,腹泻,上呼吸道症状,立毛,幻觉等),建议缓慢减药。
(6)如果用量大大超过推荐剂量时(偶尔在麻醉过程中会出现),则呼吸抑制的可能性不能排除。合并应用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(如:酒精、阿片类物质、麻醉剂、吩噻嗪类、镇定剂或镇静催眠药物)时亦可产生这种情况。
(7)18岁以下行扁桃腺切除术和/或腺样体切除术的儿童和12—18岁有其他可能增加曲马多呼吸抑制作用敏感性因素(肥胖、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或严重肺部疾病)的青少年: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,密切监测呼吸缓慢或表浅、呼吸困难或嘈杂、嗜睡或疲软等有关呼吸问题的症状,加强监护,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。
(8)本品有可能影响患者的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,尤其是与酒精同时服用时更为严重。
(9)运动员慎用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
对妊娠人体的安全性尚无充分证据,有报道显示在妊娠期间长期使用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戒断综合征、新生儿癫痫发作等。不推荐妊娠妇女使用本品。
哺乳期使用本品,可能导致母乳喂养的婴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,包括过度嗜睡、哺乳困难或可能导致严重呼吸问题甚至引起死亡。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。
【儿童用药】
18岁以下行扁桃腺切除术和/或腺样体切除术的儿童和12—18岁有其他可能增加曲马多呼吸抑制作用敏感性因素(肥胖、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或严重肺部疾病)的青少年: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,密切监测呼吸缓慢或表浅、呼吸困难或嘈杂、嗜睡或疲软等有关呼吸问题的症状,加强监护,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。
【老年用药】
老年患者(年龄超过75岁)的药物清除时间可能延长,因此应根据个体需要延长给药间隔时间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(1)本品与乙醇,镇静剂,镇痛药或其他精神药物合用会引起急性中毒,本品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(如安定)合用时有强化镇静作用和镇痛作用,特别是增强呼吸抑制作用,应适当减量,与巴比妥类药物合用可延长麻醉时间。与神经阻滞剂合用,个别病例有发生惊厥的报道。
(2)卡马西平为CYP3A4诱导剂,可导致本品镇痛效果及药物有效作用时间的降低,增加本品相关癫痫发作风险,故不建议卡马西平与本品联合使用。
(3)不建议部分激动剂或混合激动剂/拮抗剂(如丁丙诺啡、纳布啡、喷他佐辛、布托啡诺)与本品联用,可能会降低本品的镇痛作用,和/或触发戒断症状。
(4)与选择性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(SSRIs),三环类抗抑郁药(TCAs),抗精神病药和其它降
低癫痫发作阈值的药物合用:极罕见癫痫发作。
(5)与选择性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(SSRIs)同服,可导致血清素激活作用的增加(血清素综合征)。
(6)有个别报道:与香豆素抗凝剂相互作用导致国际标准化比值(INR)增加。所以当患者开始服用曲马多治疗时,应慎用抗凝剂。
(7)已证明曲马多注射液与下列注射液不能配伍使用:双氯芬酸、消炎痛、保泰松、安定、氟硝基安定和硝酸甘油。
(8)本品不宜用于正在接受单胺氧化酶(MAO)抑制剂治疗的患者。合并或以前用过酰胺咪嗪(一种酶促进剂)会导致镇痛效果和持续时间降低
【药物过量】
症状:原则上,曲马多与其他中枢作用镇痛药(阿片类)引起的中毒症状相似,尤其是缩瞳、呕吐、心血管虚脱、神志模糊至昏迷,惊厥、呼吸抑制直至呼吸停止。
治疗:常规的急救措施为保持呼吸道通畅(吸入术),维持呼吸和循环,呼吸抑制的解毒剂为纳洛酮。动物实验发现纳洛酮对惊厥无作用,如出现惊厥,需静注安定。
【药理毒理】
本品为非阿片类中枢性镇痛药,虽也可与阿片受体结合,但其亲和力很弱,对μ受体的亲和力相当于吗啡的1/6000,对κ和δ受体的亲和力仅为μ受体的1/25。曲马多系消旋体,其(+)对映体作用于阿片受体,而(-)对映体则抑制神经元突触对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,并增加神经元外5-羟色胺浓度。从而影响痛觉传递而产生镇痛作用,其作用强度为吗啡的1/8~1/10。本品无抑制呼吸作用,长期应用依赖性小。有镇咳作用,强度为可待因50%。不影响组胺释放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
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4%。在肝内代谢,24小时约有80%的本品及代谢产物从肾排出,t1/2为6小时。
【贮藏】遮光,密闭保存。
【包装】玻璃安瓿5支装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25年版二部、药品补充申请批件(批件号2014B00394)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33336
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
名 称: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沪路805号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沪路805号
邮政编码:201206 电话号码:021-50312222 传真号码:021-58544545